8月上旬,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牽頭制定的《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中,最吸引人的當數“定價權”的開放。在天然氣價格方面,基礎的上游價格由政府來保證,后續的終端方面則由企業自己來調節。這樣一來,一些具備實力的民企在自己主攻支線上利用管道建設獲得定價權,這讓一些民間資本看到了商機,這不失為一個發展方法。
除此之外,非歧視準入概念的引入,也給民資參與管道建設提供了一份保障。據一位油氣公司人員介紹,天然氣管道建設的目的,在于終端基礎設施的運營。一些民資在管道建設方面無法獲得利潤,終端又遭“油”字頭壟斷打壓的情況長期存在。非歧視準入制度,或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種“出力不討好”的尷尬,增加民資在天然氣管道建設上的活躍度。
據了解,目前我國天然氣運輸管道八成以上都是由中石油來掌控。想投資天然氣管道市場,必須面對中石油等企業掌握的主運輸管道。而目前連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石油巨頭之間,在輸氣過程中尚且存在區別對待,不能很順暢地送氣,這對于民資來說,也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連接機制不明晰、政策劃定不明,也是眾多民資所擔心的。國家鼓勵民營和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建設支線和城市管道,但壟斷環境也不利于各類資本的介入。究其原因,一方面跟天然氣價格有關;另一方面則在于民間資本無法和國企相抗衡,在短期內很難達到競爭力,易被國企所左右。好的建設位置已被巨頭占據,留給民資的大多是些條件不好的位置。如果國家沒有更明確的傾向性鼓勵,民資想在天然氣管道建設方面出成績,還需要很長的時間。看不到收益,也無法增加民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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