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會議認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順應人民期盼,既可拉動有效投資和消費,又能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造福廣大群眾、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
會議確定以下重點任務:一是加強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和改造。完善城鎮供水設施,提升城市防澇能力。到2015年,完成8萬公里城鎮燃氣和近10萬公里北方采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任務。二是加強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90% 左右。三是加強地鐵、輕軌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增強城市路網的銜接連通和可達性、便捷度。加快在全國設市城市建設步行、自行車“綠道”。四是加強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確保通行安全。五是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推進電網智能化。六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提升城市綠地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等功能。
穩增長關鍵時點著力推進城市基建,其意義尤為重大。地下管網、污水和垃圾處理均屬于此前投資薄弱環節,國務院提出上述具體目標,意味著未來兩年多相關建設將步入加速階段,管材公司最為受益。污水和垃圾處理、環保工程類上市公司亦迎來發展機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