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省安監局獲悉,從即日起我省將再次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排查安全隱患。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精神,汲取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的經驗教訓,2月12日,省安全監管局下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省內油氣輸送管道和危化品管道安全隱患。
自青島“11·22”事故以來,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油氣輸送管道和危化品管道安全隱患821條。此外,城鎮燃氣管道存在的安全隱患,按照住建部門部署正在全面排查清理中,預計3月20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去年排查穿越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基礎上,再次深入現場、深入每戶企業,對本轄區內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普查。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的分布走向、總長度、物料名稱、權屬和主管單位、安全狀況等。在排查的基礎上,要求所屬單位建立長期的檔案材料,建成統一、完整的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并實時更新。
在政府審批環節,通知要求各地要將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納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范圍,對管道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
在排查過程中,通知要求對排查對象確定安全狀況和風險等級,重點整治跨越人口密集區域、涉及密閉空間、占壓、有無裝配切斷設施等情況和防護距離不足及各類管道鋪設重疊交叉等突出問題。
同時,通知要求各涉及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單位要對企業所有管道安全進行一次評估,并寫出評估報告,報所在轄區內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聘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對現有的管道開展全面檢測檢驗。
省安全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排查的安全隱患分類情況來看,因外部因素造成的占壓管道和與管道安全距離不足的安全隱患較多,治理任務較重,抓好整治工作關鍵要明確責任,特別是落實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責任。要督促地方政府建立長效機制,將油氣輸送等管道的管網建設作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納入城鄉規劃,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
此外,省安全監管局表示,預計在3月下旬組織5個綜合督查組,對各地、各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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